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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拉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0-03-18 13:59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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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

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一)以依法治市为引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拉萨市设立了拉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市委书记白玛旺堆担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办公室设在拉萨市司法局,市政府副市长赵涛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委书记白玛旺堆主持召开了拉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中共拉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中共拉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拉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拉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按照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市共组织开展100余次专题学习。二是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根据《拉萨市2019年目标绩效争先进位考核办法》要求,开展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考核通过自评、日常报送、沟通了解等方式,对全市59 家市直单位、12个县(区)和功能区、6家寺管会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2018年以来,拉萨市取消调整319项行政职权,编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58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46项、中介服务机构信息88家,为推动联审联批、规范中介市场提供有效支撑。在“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上持续发力,规范申报材料5136项,全面取消事项申报材料的兜底性条款,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压缩50%以上,集中进驻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行政审批事项203项。二是普遍应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按照《关于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的通知》,参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清单(2018年版)》内容,我市已实现西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运行模式,达到非涉密项目受码100%。目前,我市累计录入在线审批平台项目3209个,总投资3231.32亿元,其中审批类2544个,总投资1966.17亿元;核准类7个,6.03亿元;备案类658个,1259.12亿元     

2.加强清单动态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市级权责清单暨开展市、县(区)权责清单2018年度第一次动态调整的通知》《关于开展市、县(区)权责清单2018年度第二次动态调整的通知》《关于公布拉萨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2018版)的通知》等要求,开展了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拉萨市权责清单制度。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起草印发《拉萨市进一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同时对照国家标准,扎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目录清单认领、实施清单编制和情形化梳理,基本完成事项梳理阶段性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各部门共认领事项6845项,发布6585项,网上可办数6264项,认领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1%。拟取消索要证明材料事项194项,其中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生活接触最多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税务业务、市场监管局等证明事项184项,占比为94%。

3.加强市场监督。一是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建立《拉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同时邀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通过了《拉萨市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力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工作,截至10月31日,共检查全市各类企业 1780 家,发现隐患 2773 处,整改 2373处,整改率 86 %;下发执法文书 790 份,行政立案 8 件,行政处罚 137.19 万元,停工停产 16 家。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2项,变更、注销前置审批事项31项,后置审批事项148项,服务市场主体“宽进”。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三十三证合一”改革整合涉企证照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已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33566户,换照率达100% ;办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换照率达73.11%。通过自主申报企业名称2962户,办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10199户。三是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开展“双随机”监管1537次、未纳入“双随机”监管频次338次。信息公开97次,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64个。严格执行“12369”环境举报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截至目前,共受理举报282起,处理率和办结率100%。四是强化年报公示、信用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手段,推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引导企业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截至目前,共有829户经营主体因双随机抽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下发169份责令整改书;4019户主体的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目前,累计将全市35844户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已有3787户市场主体依申请、按程序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或取消标记;累计正式吊销自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企业1966户,365户拟吊销企业正在立案取证当中。五是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扎实有序开展“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全市发布事项6285项,情形化梳理6065项,网上可办数6212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办二级、三级、四级以上深度占比分别达到99.15%、45.32%和8.39%。梳理证照类型总数127张、证照目录总数138条,认领目录总数699条,梳理证照模板总数152条,采集证照总数17669条,签发电子证照1263张。自治区级部门已认领的5330项监管事项中,我市认领4750项,认领率达到89%,完成率达到100%,汇聚监管数据10万余条。同时,建立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日报机制,对各县(区)、各部门事项梳理、办件量报送和系统对接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每日通报。六是主动推进政府非税收线上支付,开通平台收缴支付功能,试点上线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缴费和便民缴费,并向9家单位推广平台应用,完成系统部署、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和培训等工作。完成政务平台向县(区)延伸工作和公交卡业务在城关区扎细街道办事处和尼卓林社区试点工作,并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实现政务事项五级全覆盖。七是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起草《拉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拉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六个制度性文件,待市政府审议。依照国务院第712号令《政府投资条例》,依托平台进行公开非涉密项目批复文件,有力提升了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水平;积极组织市直各部门举办信用建设大讲堂、拉萨市社会信用体系“一网一平台”(信用拉萨网站、拉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会、诚信教育进校园、诚信教育宣传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建设万里行”接力拉萨站活动;主动与江苏省信用办沟通,通过援建方式建设拉萨市社会信用体系,目前该网站和平台已建成并上线试运行,已收集市交通局、市税务局等4个部门的数据以及江苏省信用办从国家信息中心收集的数据共计42764条,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推进全市61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规范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实现企业端与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联网。截至目前,已有42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的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实现了与生态环境局在线平台的联网。二是搭建起了市、县(区)、乡镇、村和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四级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处置联动、责任到人”的拉萨市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三是对全市城区内42家大型施工场地降尘、降噪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7家建筑施工单位,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采取“回头看”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倒逼建筑施工单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对新、改、扩建35吨以下供热及生产燃煤锅炉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截至目前,全市无新增燃煤锅炉违规建设项目。四是下发《拉萨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力度。截至目前,我市共淘汰黄标车1261辆,老旧车1146辆,注销车辆5335辆;开展农用地土壤详查工作,完成了全市399个详查点位523个农用地表层、深层、有机土壤及农产品采样工作。完成重金属行业全口径统计调查,建立拉萨市重金属行业全口径清单。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监督管理,多次深入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检查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和处置等环节的管控情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规范处置。截至目前,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收集危废(医废)1176.03吨,处置危废(医废)1266.9吨;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报批申请136个;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11个,县(区)分局网上备案登记表988个、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预审意见2个。出具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函33个;完成4个规划环评审查工作。五是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持续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

5.强化政府服务职能。一是印发《拉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召开拉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推进会议。目前已有33家单位上报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权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结果。二是印发《拉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试行)》《拉萨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法》等法律法规,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2019年市直单位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3个,预算5833.34万元;县(区)共预算购买服务项目28个,预算资金9342.79万元。

6.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2月以前,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2181户,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13326户,市场主体总量相比改革初期增长5倍多。二是采取交流座谈、走访企业、上报自查报告等方式,开展了拉萨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工作。三是实行“容缺办理”和“告知承诺”,基本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在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注册登记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填写,推行登记注册“一审一核”“审核合一”,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禁止变相增加非税收入。今年以来,共减收各类税费4.28亿元,涉及市场主体3.8万户,其中,对1.95万户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减税1.16亿元。四是印发执行《拉萨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并起草了《拉萨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报市政府审定。五是拉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开展“企业专用窗口”、“企业绿色通道”等民营企业纠纷调解服务窗口9个,并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矛盾纠纷咨询、纠纷受理、协调指导和参与化解工作。六是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依托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全面实现了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环节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便利注册服务新模式,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真正为企业降低办事成本。七是拉萨市人民政府印发执行《拉萨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在市民服务中心发放了首张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办理的营业执照,实现了“零纸张、零见面、零费用”登记注册。

7.推动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工作。一是对《拉萨市野生鱼类保护办法》进行了修订,《拉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拉萨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和《拉萨市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管理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经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以议案形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邀请北京市司法局、自治区司法厅有关立法专家授课,举办为期两天的立法知识培训,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8.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一是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依法备案率达100%,无逾期备案情况。二是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效率,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共清理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至2018年10月全市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60份,其中建议宣布废止95份,建议宣布失效78份,建议修改22份,继续执行165份。共清理涉机构改革党内规范性文件5份,其中宣布废止1份,决定修改4份。2019年1月—11月,市委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前置审查15次、审查文件15份,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法规处报送党内规范性备案文件78份。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一是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规范性文件均由原市政府法制办和机构改革重组后的市司法局以及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常态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四位律师签订协议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我市科学依法决策和相关法律业务工作依法开展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二是制发《拉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并纳入政府议事规则,重大决策事项全部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三是大力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目前有拉萨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法治西藏等渠道供民众参与。

2.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拉萨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已完成前期起草工作,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一是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印发《拉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二是拉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今年共审核了6件政府合同,参与2起行政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业务10余起,对50多家市县级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等12个共3000余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全市八县(区)、四个功能区管委会、66个乡镇(街道)、278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的全面有形有效覆盖。四是各县(区)和4个功能区除空港新区未聘请法律顾问其余均已聘请,市直部门已有33家聘请法律顾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起草6个综合执法领域机构编制调整初步建议,将按照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向自治区党委编委专题请示县级机构、县级职数事项。

2.完善执法程序和方式。一是印发《拉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式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执法单位予以落实。完成《拉萨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草案)》《拉萨市行政裁决规定(草案)》的草拟工作。二是我市各行政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及本单位主管部门要求,对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并落实在工作中。三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建设和共享,各部门年底将统一通过市政府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平台共享信息。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2019年10月28--11月3日,开展为期7天共6批次1000余名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目前,正按照学员闭卷考试成绩制发行政执法资格证。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年初共制作发放行政执法证件600余名、行政执法监督证23名,调离、退休等不在行政执法岗位人员清理注销行政执法证件50人。三是期开设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并通过12345政府热线反馈意见等多种形式接受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投诉举报。四是以开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印发《拉萨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方案》,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正在自查,各单位自查后将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4.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执法辅助人员依法行政法治意识,从招聘录用、培训上岗等,全程跟踪指导,并制定相应的纪律约束和平时考核、管理、奖励制度等。如:市公安局健全日常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对辅警言行举止、体能训练、内务卫生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本部门辅警签署劳动合同,明确了辅警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执法工作,杜绝了辅警单独执法或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安排依法行政经费111840.64万元(用于立法、聘请法律顾问、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援助等项目);安排行政执法履职经费31538.4万元(视频监督维护、执法记录仪购置、网安技侦手段建设、情报信息奖励及秘密力量建设、安检设备运行维护、电子警察一期设备及维护等项目);将法治机构工作经费和行政复议经费纳入预算。

 6.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市人民政府自觉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质询和询问。对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意见建议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均及时召开会议,确定办理部门,并限时办理。二是今年以来,20名政协委员,对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4家单位开展了民主监督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特邀监督,邀请委员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案件庭审会、征求意见会、“检察开放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特邀监督活动10余次。

7.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印发《拉萨市2019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意见》,出台《关于建立“访调对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拉萨市行政调解规定》《拉萨市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422个,设立2521个调解小组,人民调解员总数达3030人。设立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四支队伍,组建市级律师团、师资团、志愿者团、专家团共85人。今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035件,调解成功949件;疑难复杂纠纷56件。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4646次,预防纠纷483件。三是完成1个市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8个县(区)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65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和7个品牌人民调解室的挂牌成立工作。

8.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已办结8件。应诉案件2件(未结案)。所涉及被申请人为市人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南大队、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案件类型为工伤认定、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二是出台《拉萨市行政机关行政案件应诉办法(试行)》。2019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19件,其中城关区法院8件,拉萨市中院11件。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2件,其中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7件,二审经维持原判行政机关败诉的5件。

9.法治宣传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拉萨市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工作方案》。二是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518场(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612场(次);印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法律读本39.11万份(册);发放宣传品价值44.15万元;参与群众42万人次;全市政法系统和法律服务机构在各新闻媒体刊发“法官、检察官、律师以案释法”案例88例;市属公证机关、律师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面向社会共计接受各种咨询和提供法律服务1812人/次。拉萨市本级在全区“七五”普法中期验收考核中名列第一,达孜区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称号,曲水县四季吉祥村和达孜区扎西岗村荣获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三是在全市寺庙集中开展了法律知识考试,开展了“五讲”活动、国情教育活动,参观异地扶贫搬迁点、西藏牦牛博物馆、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市委宣传部、民委、文化局等承办了第29个民族团结宣传月暨第8个民族团结进步节主题晚会。四是全面推行《道德与法治》教材。坚持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新生入学安全教育课、日常安全教育课、节假日安全教育课,在全市各中小学生配备115名法制副校长、132名法制辅导员,各学校学习宣传知识学期均达到25个课时以上,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2所自治区级平安校园、91所市级平安校园、15所文明校园。

(五)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市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共12次。全市集中举办23期培训班,培训轮训各级各类干部1662人,其中第五期专门开设了法治工作专题研讨班,培训85名从事法治工作干部;第15期、17期、19期开设新任县级干部研讨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共培训学员134人(次)。

(六)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成立由地(市)行署(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机构改革中,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由市司法局负责。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的实施意见》,制发《拉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二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门工作进行了批示和指示。如: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白玛旺堆在拉萨市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工作以及申报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批示和指示。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2019年第一季度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政府报告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近期也将报告我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于2020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拉萨市目标绩效争先进位考核办法》中,分值2分,由市司法局牵头落实考核,今年此项工作已完成单独考核。2019年,截至目前向自治区法治政府领导小组报送简报信息共20期。二是市司法局陪同自治区司法厅调研组,前往林周县、尼木县就法治政府工作开展调研,并组织市司法局、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召开座谈会,了解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为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基础。三是根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通过了解掌握全市各项工作达标情况,确定申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单项。明年将结合拉萨市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工作重点,争取早日申报市县法治建设示范综合项目。

 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我市涉改64个部门“三定”方案已全部印发执行。机构改革后,各市直机关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均能与职责任务相适应。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有待加强。一是个别县(区)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没有做到常态化督促落实,缺乏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和积极性,存在上级部门有要求才临时抓落实的现象。二是个别县(区)、部门人员编制有限,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特别是四个功能新区,内设部门不完善,普法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编制有限,执法队伍中有部分聘用干部,人员流动性较大。

(二)推进政务服务水平工作有待提高。一是权力承接不到位。一些审批事权虽然已下放,但对应的下级部门无力承接,有的没有对应的机构,导致个别事项基层无法办理。二是网上办理工作力度不够。目前多数部门仍使用传统方式开展业务办理工作,群众仍需到现场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原件核验,网上办理力度不够,网上办件少,与“只跑一次”“一次也不跑”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数据共享不足。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不足、业务协同不畅,对接难、共享难的问题始终难以解决,影响政务服务整体效能提升。四是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还缺乏行之有效的考评标准和方式方法。行政部门与企业沟通协商的制度化建设还有待加强,区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还未完全构建。五是各级各部门之间长效合作机制、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部门间沟通不够,协调联动不到位,发现问题时,需要层层汇报,层层审批,不能做到及时有效处置应对。市县(区)两级部门上下衔接不够充分,对接不紧密。六是县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不规范。各乡镇、街道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窗口设置和事项不统一、不规范,没有标准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七是部分功能区启动了“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但是网上办理事项的部门和事项数量较少,同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尚未对接,实现“一网通办”,政务公开工作尚未高效开展,公开文件的数量较少。

(三)营造行政执法良好环境工作有待提高。一是行政首长对行政案件出庭不够重视,大部分行政案件开庭时,由该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委派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委托律师参加诉讼。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四大检察”整体推进力度不足,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还需加大力度。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指引和督促检查的作用,不断强化各县(区)、各部门依法行政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安排部署。全面部署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工作重点发现的问题,将改进相关举措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并着力推进,力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执法案卷的评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纠正不积极应诉或将应诉工作简单委托给律师代理出庭的做法,强化应诉意识,提升应诉能力。

(四)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考核评价、督导协调和推进实施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定期检查督导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抓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效发挥考核杠杆和引领作用,加大考核力度,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制度,推行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必须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制度等。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等工作,对举报、投诉要及时调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2020年,我市将以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这条主线,突出服务改革发展和民主导向这两个重心,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好拉萨而努力。

附件:2019年度拉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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