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经拉萨市司法局实地考察、初审评定、综合考量,认为林周县春堆司法所各项创建指标较为符合此次评选标准。经研究,拟推荐该司法所作为自治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定参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至15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发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91-6324086
邮箱地址:lssfjc@163.com
拉萨市司法局
2023年8月8日
责任编辑: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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