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保障干部职工用氧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拉萨市司法局拟对外公开聘请第三方供氧公司对干部职工办公和居住场所用氧项目参与合作。现就用氧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拉萨市司法局(阳光公证处)2025年干部职工供氧项目。
2.项目内容:发放充氧券并免费提供钢瓶(合同期满收回钢瓶),在市区范围内免费提供充氧送氧服务,所充氧气必须是医疗用氧。
3.服务期限:一年
4.项目预算控制价:235000(大写贰拾叁万伍仟元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或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选单位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自身是否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因违法经营受到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执行有效期失效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评选方式
1.综合评审法,依据报价合理性、相关业绩等因素择优选定;
2.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恶意低价或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视为无效。
四、比选文件资料递交
1.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需备注:拉萨市司法局干部职工用氧项目申报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8时前(每天9:30至13:00,15: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递交地点:拉萨市城关区热嘎曲果路5号,拉萨市司法局四楼406办公室。
4.逾期送达、未送达或邮寄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次央 0891-6570399 18689102776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询价公告解释权归拉萨市司法局所有;
2.参加单位需按拉萨市司法局内控制度参加采购小组询价会议;
3.未中标单位恕不另行通知,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拉萨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付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