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拉萨市司法局坚持一手抓教育整顿、一手抓法治为民,从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梳理制定了十七项“我为群众办实事”措施清单。
1.打造拉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示范窗口。建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工作机制,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向仲裁当事人提供直接送达或邮寄仲裁文书服务,让当事人少跑路。优化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增加法律咨询电话至4部,安排律师值班,方便广大群众远程咨询法律问题。开通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绿色通道”。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拉萨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节省群众复议成本。
2.增加公证业务受理点。在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受理办证点;在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受理办证点;在当雄县和尼木县试点设立县域公证咨询受理点。对当雄司法局、尼木县司法局受理试点工作人员开展跟岗培训。年内将在全市有条件的各县(区)逐步推开公证咨询受理点试点工作。
3.全面升级公证便民措施。一是聚焦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困扰,实行“周六不打烊”公证服务,满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正常上班时间对公证服务的需求,努力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注:周六上班时间为上午10:30至下午16:30)。二是“公证业务最多跑一次”。推出拉萨市阳光公证处微信公众号,让群众足不出户办公证,加大公证信息化力度,提升线上服务水平,完善在线咨询等流程,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公证业务所需材料,实现群众办理业务时“最多跑一次”。三是减轻涉及企业和群众办理公证的证明和环节。对民事类、经济类、涉外类公证,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获取的,核减公证事项材料。四是免费开展办理遗嘱公证事项。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遗嘱公证细则》要求,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施上门服务、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4.为法律职业资格考生提供便捷服务。对市内工作地与生活地、居住地发生变化的考生统一调整考试机构证书发放地,实现考生就地就近申领证书。实现证书档案调转“跨省通办”,减少考生重复提请各类证件材料,为特殊考生提供网上报名、上门发证等服务。
5.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围绕防范“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大力提高群众防骗、识骗、拒骗意识,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6.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购置安装青少年普法教育一体机,探索形成益于青少年接受和掌握的宣传手册、案例短视频、趣味知识读本等典型宣传素材,充分利用基地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7.筑牢普法宣传阵地。完成法治主题公园宣传设施维护更新和升级改造,为市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学法环境,筑牢普法宣传阵地,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8.拓宽群众参与政府立法途径。邀请群众代表参加立法听证会,拓宽群众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期待。
9.注重民生立法,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为指南,认真审查修改涉及民生福祉的相关立法件。年内重点推进《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拉萨市残疾人保护管理办法》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立法项目。
10.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办实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办实事,对当雄县堆灵村开展不少于5天的蹲点工作;一般党员干部职工按照“党员三包”要求,到社区报到,主动上门搞服务,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11.集中排查调处一批矛盾纠纷。集中时间、优化方法分行业、分领域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开展“拉网式”大排查,重点关注投资受损、“双拖欠”、扶贫搬迁、征地拆迁等风险隐患和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涉军、涉疫等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等多元化解措施,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2.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枫桥式”司法所、“金牌调解室”“金牌人民调解员”创建活动,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促进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13.组织律师进村(居)、进基层、进单位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组织律师深入村(居)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安排律师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信访局坐班,为来访群众免费现场提供法律帮助、解答法律咨询。持续开展“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选派优秀律师到全市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不足地区,实现我市律师服务全覆盖,方便基层群众就近获取法律服务。
14.持续推进“百名律师进百企、法治体检促发展”活动。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队,指导企业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发展;采取法律宣讲、以案释法、推送预警信息等方法,开展常态化、精准化企业“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梳理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和隐患,依法提出解决措施,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增强法治意识。
15.为服刑人员提供视频探视。利用我市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和探视APP等,最大限度方便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家属视频探视,保持家属之间的亲情联络。
16.关怀帮助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坚持“以人为本、帮教结合”的基本原则,走访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工作、家庭、思想及身体状况,将保外就医人员、经济困难矫正对象、未成年矫正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安排部分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参加技能培训,给予关心和帮助,使矫正对象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勇气。
17.党员干部“亮身份、树形象、比奉献”。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养老院、福利院、农牧区、社区开展结对帮扶,结合各自业务专长,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走访慰问等各类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改进党员干部作风。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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