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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8 10:48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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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印发《西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政府相关部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就《方案》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会议指出“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同年4月1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努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必要结合实际制定我区的改革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法委发〔2020〕5号)。
三、主要内容
(一)整合行政复议机构和职责。按照“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要求”,除实行中央垂直领导或以中央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海关、金融、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区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各级人民政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二)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立由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加大行政复议宣传,提高行政复议知晓率,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益诉求。
(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健全运用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机制,建立行政复议监督履行机制,将行政复议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督察范围。
(四)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按照“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确保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建立行政复议执业规范,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经费预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接待窗口,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场所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2022年1月1日前,全区各级政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至终结。
(二)改革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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