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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9 22:12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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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司法局为拉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司法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市委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拉萨市司法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起草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负责市级以下国家司法考试的初审报名工作。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危安劳教人员的管理衔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各县(区)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对全市乡镇基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司法局内设机构11个,包括:拉萨市司法局内设10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工人事科、法治宣传科、社区矫正科、基层科、计财装备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科。1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正县级),阳光公证处。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拉萨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总收入20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68.6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9.4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101.95万元,增长5 %;总支出1974.71万元,较上年增加247.46万元,增长14%。结转结余8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3.29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总收入20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68.6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9.4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101.95万元,增长5 %;总支出1974.71万元,较上年增加247.46万元,增长14%。结转结余8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3.2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增加。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全年总支出197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74.7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247.46万元,增长14%。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48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9.1%,较上年增加32.23万元,增长1.9%;项目支出215.23万元,占总支出数的10.9%,较上年增加215.23万元,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4.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3.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5.53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4.71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7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款)行政运行(项):1805.0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83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款)普法宣传(项):46.1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款)律师公证管理(项):47.69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款)法律援助(项):35.5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款)社区矫正(项):4.4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款)其他司法支出(项):33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17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16.05

73.49

 

1.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0.6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5

 

   (2)公务接待的人数

 

55

 

3.公务用车经费

16.05

72.89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05

27.3

 

  (2)公务用车购置数

2

45.59

 

  (3)公务用车保有量

 

12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7.9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10.4万元,增长59%。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0.6万元。接待5批次,55人次,主要用于内地省市司法系统人员赴藏核查、调研、考察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下降0.1万元,下降14%。

3.公务用车经费27.3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下乡普法宣传等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长10.4万元,增长59%。增长主要原因是今年为六五普法最后一年,下乡任务重,及驻村工作地更换等原因。购置公务用车两辆45.59万元。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拉萨市司法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974.7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59.4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15.2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1.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6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15.23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信息网络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指标45.59万元,为购买新车费用。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2,300.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1.96万元,固定资产1768.34万元。

1.流动资产中:库存现金5.13万元,银行存款431.53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83.29万元,其他应收款12.01万元。

2.固定资产中:房屋3728.53平方米,账面价值1180.48万元;车辆12辆,均为业务公车,账面价值393.24万元;其他资产194.62万元。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7年我局无重点、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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