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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29 21:37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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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拉萨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拉萨市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概况

一、拉萨市司法局主要职能:

拉萨市司法局为拉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是: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起草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负责市级以下国家司法考试的审初报名工作。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危安劳教人员的管理衔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各县(区)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对全市乡镇基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司法局系统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司法局系统包括局机关本级、阳光公证处。局机关为财政全额保障的行政单位,阳光公证处为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

2015年度在职人员78人,退休25人。

二、拉萨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司法局2015部门决算包含了一级单位一个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第二部分拉萨市司法局2015年度决算明细表

2015决算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全口径下全年收入1964.18万元,实际支出数为2013.18,结转结余49万元,为强基惠民工作经费。全年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二、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我局年初安排预算1005.72万元,年中调整(追加)经费958.46万元),全年收入共计2013.18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局全年实际支出数为2013.1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16.9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1.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2.32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41.99万元。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全年总收入1964.18万元,全年总支出为2013.1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工资福利支出:12169730.8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54469.54元,其中办公费707724.7元、印刷费110525元、手续费125元、水费17103.76元、电费82165.59元、邮电费106686.31元、差旅费12895元、维修费16705元、会议费52047.5元、培训费360元、公务接待费0装备购置费126400元、劳务费59446元、工会经费47428.76元、福利费375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991.7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5749.13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23209.31元,其中退休费2148795.95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34997.18元、生活补助5400元、医疗费34016.18元。

五、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经费

19.8

19.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8

19.8

     (2)公务用车购置

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较2014年同期稍有下降,具体:1、我局20152016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2015年无公务接待费。32014年公车运行费为:33.03万元,2015年公车运行费为:19.8万元,同比下降40.05%。,无公务用车购置,保有量为1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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