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概况
一、拉萨市司法局主要职能:
拉萨市司法局为拉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是: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起草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负责市级以下国家司法考试的审初报名工作。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危安劳教人员的管理衔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各县(区)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对全市乡镇基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司法局系统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司法局系统包括局机关本级、阳光公证处。局机关为财政全额保障的行政单位,阳光公证处为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
2015
二、拉萨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5
2015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19.8 |
19.8 |
|
|
19.8 |
19.8 |
|
|
|
|
|
201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责任编辑:张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