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司法局是司法机关,司法局一般职能有区县级司法局实现,各级司法局隶属于上级司法行政机构,各区县司法局由设有区县的市级司法局垂直管辖,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各级司法局负责辖区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辩护、公证仲裁等业务办理。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司法局是拉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本市立法工作的责任。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4.承办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市政府会议审议和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6.承担统筹规划本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7.指导、监督本市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10.负责指导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管理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本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工作。
12.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司法局内设机构14个,包括:
拉萨市司法局内设13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科、立法一科、立法二科、行政复议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装备财务科、政工科。1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拉萨市阳光公证处(正县级)。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2526.44万元,较上年减少263.55万元,减少0.94%;总支出2683.41万元,较上年减少126.89万元,减少0.04%。无结转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收入2526.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26.4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39.13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526.44万元,较上年减少263.55万元,减少0.94%。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全年总支出268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683.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126.89万元,减少0.04%。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89万元,占总支出数的78.29%,较上年增加10.89万元,增加0.01%;项目支出582.52万元,占总支出数的21.71%,较上年减少137.48万元,增长19.0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3.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4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683.41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21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25 |
21.78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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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 |
0.06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
1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
7 |
|
3.公务用车经费 |
23 |
21.72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3 |
21.72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0 |
0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16 |
16 |
|
(说明1.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与上年决算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详细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总体支出21.37万元,主要为车辆运行维护费,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6.15万元,主要为车辆运行维护费;2021年较2020年支出减少4.78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为下乡但是使用规范公务用车,严格三公支出制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我单位车辆编制14辆,保有16辆,本年度无购置新车,现有16辆。
2.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做详细说明)。
2021年国内公司接待1次,费用为600元。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单位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事业支出,合计268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89万元,项目支出582.52万元。
(二)事业支出经费预算的内容
事业支出经费经费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2100.89万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1977.82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91.63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项目支出582.52万元,包括社区矫正、普法教育、普法宣传、基层司法业务等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说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无。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2501.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0.91万元,非流动资产1700.32万元。
1.流动资产中:库存现金0.0095万元,银行存款745.91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0万元,其他应收款54.98万元。
2.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2325.22万元,土地、房屋1374.31万元,通用设备787.12万元,专用设备,34.12万元,家具129.66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3.41万元、项目支出582.52万元、占总支出的21.7%。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自评及第三方评价)情况,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部门请说明无扶贫项目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预〔2019〕57号)文件精神)
无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信息,不涉及政府债券资金的部门请说明无政府债券资金。(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财预〔2019〕50号)文件精神)
无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选择部分重点、重大项目公开,说明项目的资金安排、绩效评价、政策依据等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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