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算

拉萨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9-29 22:16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第一部分拉萨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拉萨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司法局系统包括局机关本级、阳光公证处。局机关为财政全额保障的行政单位,阳光公证处为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

二级预算部门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司法局为拉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司法行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2、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3、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4、起草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工作,为拉萨市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5、负责市级以下国家司法考试的审初报名工作。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危安劳教人员的管理衔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各县(区)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对全市乡镇基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司法局为正县级行政单位。编制人数为:86人,部门内设机构1个,包括9科室,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律师公证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科、社区矫正科、计财装备科、政工人事科。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18年度预算明表

(表格详见附件)

拉萨市司法局2018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2.97万元,1.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46.3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3.29万元;2.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8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53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增长33.48%。增长原因:主要是此次预算将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三项的财政补贴部份纳入了预算中

本年度拨款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拉萨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046.39 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增长33.48%。增长原因:主要是此次预算将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三项的财政补贴部份纳入了预算中。其中:基本支出为1,785.54万元,项目支出为260.85万元。

(二)2018年拉萨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6.39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90.3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7.94%;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8%;普法宣传8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15%;律师公证管理4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35%;法律援助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71%;其他司法支出32.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4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04%;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2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8%;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9.1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33%; 住房公积金121.5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1行政运行(项)1390.31万元。

2、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

3、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5普法宣传85万元。

4、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48万元。

5、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7法律援助35万元。

6、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32.75万元。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5.42万元。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9.27万元。

9、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2101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1012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09.11万元。

10、221住房保障(类)22102住房改革(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121.53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785.5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94.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77.9万元,津贴补贴753.63万元,奖金83.94万元,伙食补助费13.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42万元,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27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9.11万元,住房公积金121.53万元,加班费20.2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了179.43万元,增长了12.68%。

2、公用经费:76.71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5.25万元、邮电费6.75万元、取暖费3.75万元、差旅费27万元、维修(护)费1.95万元、培训费2.2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8.92万元、福利费0.67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4.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了9.81万元,减少了11.34%。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14.28万元,其中:休假探亲费70.89万元,未休假人员补助21.20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2.19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了31.08万元,减少了21.38%.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5.92万元,包括:

一是公务接待费为3万元,上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增长100%,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情况和人数视具体情况,按照文件标准执行。

二是公车运行维护费为2.92万元,较上年的16.05万元减少13.13万元,本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经费。2018年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0辆,实际保有量为12辆。

三是因公出国(境)未安排预算。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2.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收入预算总计2,212.97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6.39 万元,占总收入的92.47%,2.上年结转资金83.29万元,占总收入的3.76%。二、支出预算总计2,212.97万元,1.行政运行1390.3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2.83%;2.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5%;3.普法宣传8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84%;4.律师公证管理4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17%;5.法律援助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58%;6.其他司法支出32.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48%;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4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28%;8.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2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2%;9.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9.1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93%; 10.住房公积金121.5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49%。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046.3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785.54万元,项目支出为260.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为83.29万元。

、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046.39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90.3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7.94%;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8%;普法宣传8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15%;律师公证管理4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35%;法律援助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71%;其他司法支出32.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4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04%;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2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8%;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9.1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33%; 住房公积金121.5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9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71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5.25万元、邮电费6.75万元、取暖费3.75万元、差旅费27万元、维修(护)费1.95万元、培训费2.2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8.92万元、福利费0.67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4.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了9.81万元,比去年减少11.34%,主要原因是因为2017年底有4人退休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为:办公用房:1180.5万元;车辆12辆:393.2万元元,其他固定资产:194.6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是按规定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拉萨市财政取得的财政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除基本支出外,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张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