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拉萨市司法局概况
一、拉萨市司法局主要职能:
拉萨市司法局为拉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是: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起草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负责市级以下国家司法考试的审初报名工作。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危安劳教人员的管理衔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各县(区)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对全市乡镇基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司法局系统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司法局系统包括局机关本级、阳光公证处。局机关为财政全额保障的行政单位,阳光公证处为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
2016
2016
拉萨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2016年拉萨市司法局预算公开明细表(点击下载)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拉萨市财政取得的财政资金。
二、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除基本支出外,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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