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司法局系统包括局机关本级、阳光公证处。局机关为财政全额保障的行政单位,阳光公证处为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
无二级预算部门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司法局为拉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司法行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起草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工作,为拉萨市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5、负责市级以下国家司法考试的审初报名工作。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危安劳教人员的管理衔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各县(区)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对全市乡镇基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司法局为正县级行政单位。编制人数为:72人,部门内设机构1个,包括9个科室,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律师公证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科、社区矫正科、计财装备科、政工人事科。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19年度预算明表
(表格详见附件)拉萨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拉萨市司法局2019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55.3万元,1.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97.1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8.19万元;2.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947.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9.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6万元。项目支出:356.35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增长250.72万元,增长:12.25%。增长原因:司法岗位津贴纳入预算、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本年度拨款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拉萨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297.11 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增长33.48%。增长:12.25%。增长原因:司法岗位津贴纳入预算、项目经费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47.10万元,项目支出为356.35万元。
(二)2019年拉萨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7.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57.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2.15%;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4%;普法宣传10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48%;律师公证管理6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92%;法律援助8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70%;社区矫正支出24.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7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6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2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9%;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7.7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4%; 公务员医疗补助:29.5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9%;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88.6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1行政运行(项)1657.35万元。
2、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
3、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5普法宣传103万元。
4、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67万元。
5、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7法律援助85万元。
6、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99社区矫正支出24.75万元。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21.73万元。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25万元。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7.76万元。
10、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9.58万元。
11、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 21012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88.69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940.7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739.9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84.44万元,津贴补贴829.08万元,奖金85.03万元,伙食补助费13.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73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25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7.76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29.58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88.69万元;加班费19.98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了155.22万元,增长了8.69%。
2、公用经费:88.23万元,其中办公费5.84万元、印刷费1.46万元、水费1.46万元、电费5.11万元、邮电费6.57万元、取暖费3.65万元、差旅费26.28万元、维修(护)费1.9万元、培训费2.19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9.59万元、福利费0.72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4.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5.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了11.52万元,增加了15.02%。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12.6万元,其中:休假探亲费69.79万元,未休假人员补助20.92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1.89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了1.68万元,减少了1.47%.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18.22万元,包括:一是公务接待费为3万元,同上年持平; 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情况和人数视具体情况,按照文件标准执行。
二是公车运行维护费为15.22万元,较上年的2.92万元增长:12.3万元,增长:421%,本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经费。2019年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0辆,实际保有量为12辆。
三是因公出国(境)未安排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5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收入预算总计2355.3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7.11 万元,占总收入的97.53%,2.上年结转资金58.19万元,占总收入的2.47%。二、支出预算总计2355.3万元,行政运行1657.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2.15%;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4%;普法宣传10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48%;律师公证管理6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92%;法律援助8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70%;社区矫正支出24.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7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6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2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9%;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7.7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4%; 公务员医疗补助:29.5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9%;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88.6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86%;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297.1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940.76万元,项目支出为356.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为58.19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297.11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57.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2.15%;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4%;普法宣传10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48%;律师公证管理6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92%;法律援助8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70%;社区矫正支出24.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7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6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2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9%;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7.7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4%; 公务员医疗补助:29.5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9%;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88.6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8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23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5.84万元、印刷费1.46万元、水费1.46万元、电费5.11万元、邮电费6.57万元、取暖费3.65万元、差旅费26.28万元、维修(护)费1.9万元、培训费2.19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9.59万元、福利费0.72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4.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5.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了11.52万元,增加了15.02%。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为:办公用房:1180.5万元;车辆12辆:393.2万元元,其他固定资产:201.96万元。
(四)我单位无扶贫资金。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拉萨市司法局预算绩效项目3个
1、 机动经费项目35万元。
2、 普法宣传项目103.5万元。
3、 法律援助项目85万元。
详见附表:拉萨市司法局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拉萨市财政取得的财政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除基本支出外,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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