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阳光公证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阳光公证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阳光公证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阳光公证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
2.依法进行国内民事公证、经济公证和其他公证;依照国际惯例,办理涉外房地产、学历、婚姻、死亡等各类民事公证以及合资、合作、金融等涉外公证。
3.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阳光公证处作为拉萨市司法局的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内设3个机构。
无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拉萨市阳光公证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阳光公证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507.55万元。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55万元;2.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9万元,医疗卫生和健康支出:2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2万元。项目支出:44.98万元。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507.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55万元,占100 %;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50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57万元,占91.13%;项目支出44.98万元,占8.86%。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7.5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507.55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6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9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7.55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减少5.24万元,主要原因:依照财政相关政策进行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4.05万元,占79.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9万元,占8.43%;卫生健康支出28.62万元,占5.63%;住房保障支出32.09万元,占6.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04.0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0.99万元,下降 2.64%。主要是依照财政相关政策进行缩减。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0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9.1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421.53万元(基本工资59.53万元、津贴补贴187.67万元、奖金20.2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2.7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61万元(失业保险1.34万元、工伤保险0.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万元(加班补助3.78万元、休假探亲费12.82万元、乡食堂补助10.37万元、)住房公积金3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2万元(医疗费补助1.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0万元)。
公用经费33.4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30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1.13万元、邮电费3.08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0万元)、工会经费4.94万元。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减少61%。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保有2量,国内公务接待1万元,1批次4人。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车辆下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二)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个,资金44.4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万元,地方资金 44.44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个。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拉萨市阳光公证处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拉萨市阳光公证处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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