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根据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下发的《关于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行为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在全市范围内转发了文件精神并要求各自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向各行政执法单位转发了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行为的通知》,并要求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对本部门行政复议权利告知知道执行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本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强制决定等行政决定文书中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情况。
二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2021年11月、12月我局前后两次向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转发了《西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拟稿和正式稿,要求各执法部门把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作为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行政机关在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在行政执法文书中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具有行政复议的权利、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三是行政执法文书逐步规范。通过自查、各单位行政执法文书基本规范,落实了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的载体,行政机关凡制发行政执法文书均载明了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原行政执法文书中行政复议机关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本机人民政府的均更正为“拉萨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管辖法院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并注明了复议或起诉期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日常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加大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落实,在行政执法文书中载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确保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加大行政复议告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卷宗等检查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将行政复议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转不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点面结合,广泛宣传和深入宣传相结合。
四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方便,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获得行政救济的权利。通过依法受理、规范流程、严格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责任编辑:益西措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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