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拉萨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司法行政为民”为宗旨,以转变作风为保障、以提升能力为关键,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服务问题,出实招、办实事,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四种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一支全面过硬的司法行政“铁军”。
一、求真务实,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为方便群众办事,在全市范围内增加公证业务受理点。在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受理办证点;在当雄县和尼木县试点设立县域公证咨询受理点,方便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公证服务。
全面升级公证便民措施。聚焦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困扰,实行“周六不打烊”公证服务,满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正常上班时间对公证服务的需求。“公证业务最多跑一次”。推出“拉萨市阳光公证处”微信公众号,让群众足不出户办公证,加大公证信息化力度,提升线上服务水平,完善在线咨询流程,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减轻涉及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理公证的证明和环节。市司法局对民事类、经济类、涉外类公证,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获取的,核减公证事项材料。免费开展办理遗嘱公证事项。组织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施上门服务、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二、心系基层,提升化解矛盾能力
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每年3月份,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办实事,规定县级干部下基层蹲点工作不少于5天,一般党员干部职工按照“党员三包”要求,到社区报到,主动上门服务。2021年,市司法局领导干部下基层蹲点调研,集中排查调处了3起矛盾纠纷、听取基层意见建议15条。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枫桥经验式”司法所、“金牌调解室”、“金牌人民调解员”创建活动,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促进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公益为民,提升法治宣传能力
针对社会大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律师进村(居)、进基层、进单位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组织律师深入村(居)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拉萨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节省群众复议成本。安排律师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信访局坐班,为来访群众免费现场提供法律帮助、解答法律咨询。持续开展“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选派优秀律师到全市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不足地区服务基层群众,方便基层群众就近获取法律服务。
持续推进“百名律师进百企、法治体检促发展”活动。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队,指导企业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发展;采用法律宣讲、“以案释法”、推送预警信息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精准化企业“法治体检”,由律师帮助企业梳理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和隐患,依法提出解决措施,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增强法治意识。
四、大爱无疆,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意识,用心维护每一名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开辟拉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示范窗口,优化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群众电话咨询4500余件,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49件,安排律师值班,方便广大群众远程咨询法律问题。此外,还建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工作机制,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重点加大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城市低保户等社会特殊群体的维权工作力度。在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设立“青少年维权岗”、“老年人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军人军属维权岗”,开通“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绿色通道”,方便群众快速便捷地得到法律帮助。坚持“以人为本、帮教结合”的基本原则,走访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工作、家庭、思想及身体状况,将保外就医人员、经济困难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安排部分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技能培训,给予充分的关心和帮助。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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