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司法局系统包括局机关本级、阳光公证处。局机关为财政全额保障的行政单位,阳光公证处为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
无二级预算部门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司法局为拉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是:1、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拉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拉萨市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县(区)、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工作协调。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颁证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提起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市普法宣传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相关资料的藏文翻译工作。
8、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拉萨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辖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人员资格授予审核的初审和违纪行为的处理。负责拟订本辖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对外合作交流。
11、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司法局为正县级行政单位。编制人数为:72人,部门内设机构12个,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法治调研科、立法一科、立法二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支队)、装备财务保障科、政工人事科。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20年度预算明表
(表格详见附件):拉萨市司法局2020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拉萨市司法局2020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56.96万元,1.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82.2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74.71万元;2.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135.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3.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54万元。项目支出:446.71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增长90.36万元,增长:25.36%。增长原因:因机构改革原法制办并入司法,增加了职能职责。
本年度拨款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拉萨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582.25 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增长285.14万元,增长:12.41%。增长原因:因机构改革原法制办并入司法,增加了职能职责。其中:基本支出:2135.54万元,项目支出为446.71万元。
(二)2020年拉萨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2.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00.0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1.96%;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9%;普法宣传103.5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01%;律师公证管理102.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96%;公共法律服务:10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87%;社区矫正支出24.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9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2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3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9.4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6%; 公务员医疗补助:40.3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56%;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7.6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1行政运行(项)1600.01万元。
2、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
3、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5普法宣传103.56万元。
4、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102.4万元。
5、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07法律援助100万元。
6、2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款)司法2040699社区矫正支出24.75万元。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15.29万元。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35万元。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9.42万元。
10、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0.37万元。
11、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 21012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07.64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135.5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033.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26.08万元,津贴补贴923.74万元,奖金95.71万元,伙食补助费13.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29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5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9.4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40.37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7.64万元;加班费20.79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了92.58万元,增长了4.77%。
2、公用经费:102.2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9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6.28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0.81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4.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5.22万元、党建经费:3.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了13.97万元,增加了15.83%。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17.63万元,其中:休假探亲费73.09万元,未休假人员补助21.77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2.77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了5.03万元,增加了0.45%.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23万元,包括:一是公务接待费为3万元,同上年持平;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情况和人数视具体情况,按照文件标准执行。
二是公车运行维护费为20万元,较上年的15.22万元增长:4.78万元,增长:31.41%,本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经费。2020年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4辆,实际保有量为14辆。
三是因公出国(境)未安排预算。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56.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收入预算总计3256.96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5.25 万元,占总收入的79.38%,2.上年结转资金674.71万元,占总收入的20.72%。二、支出预算总计行政运行1600.0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9.13%;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1%;普法宣传103.5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18%;律师公证管理102.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14%;公共法律服务:10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07%;社区矫正支出24.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7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2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6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9.4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9%; 公务员医疗补助:40.3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3%;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7.6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30%;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582.2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135.54万元,项目支出为446.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为674.71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582.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00.0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1.96%;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9%;普法宣传103.5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01%;律师公证管理102.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96%;公共法律服务:10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87%;社区矫正支出24.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9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2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3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9.4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6%; 公务员医疗补助:40.3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56%;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7.6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1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拉萨市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2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9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6.28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0.81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4.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5.22万元、党建经费:3.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了13.97万元,增加了15.83%。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为:办公用房:1180.5万元;车辆14辆:393.2万元元,其他固定资产:201.96万元。
(四)我单位无扶贫资金。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拉萨市司法局预算绩效项目4个
1、 机动经费项目40万元。
2、 普法宣传项目103.56万元。
3、 法律援助项目100万元。
4、 公证处外聘人员经费32.4万元。
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拉萨市财政取得的财政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除基本支出外,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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